金年会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部门平台>市公安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 736916955/2024-10064
  • 公安
  • 2024-09-13
  • 主动公开
  • 哈公交规〔2024〕2号
  • 现行有效

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在市区内部分区域加强摩托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日期:2024-09-13 16:15 来源:市公安局

字号:

为加强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市道路交通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摩托车通行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中的摩托车指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我市交通流量具体情况,暂时对黑A牌照摩托车全天禁止在三环路(阳明滩大桥、达康路、电碳路、化工路、滨北桥、中源大道、祥安南大街)围合区域(含三环路)内通行。

三、环卫、消防、警用、抢险等公务用摩托车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四、违反本规定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交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4年9月13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此前发布的《关于在市区内部分区域道路限制摩托车通行的通告》(哈公交规202033号)同时废止。

                             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4年9月13日

    关于《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在市区内部分区域加强摩托车通行管理的公告》的解读

收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金年会